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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责任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推进整改工作。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委室(中心)和完成时限,建立“党组统筹、分工负责、闭环推进”整改工作机制,做到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方面。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成立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日常会商、研判调度、跟踪督办工作制度,凝聚整改工作合力。机关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整改举措,坚持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对重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对账销号。累计牵头攻坚重难点问题10个,开展专项督查督办8次,完善机关制度3项,发挥“头雁效应”推动整改责任层层压实。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方面。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履行分管领域整改直接责任,强化对分管委室(中心)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从严审核整改举措、跟踪推进落实、检查整改成效,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围绕分管领域短板弱项牵头开展专题研究25次,深挖问题根源、明晰整改路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整改措施24条;班子成员之间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分管领域整改落地见效。

二、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创造性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协助发挥依法治县监督职能不充分

(1)统筹落实调研和审议计划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忠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表》,明确责任委室和完成时间,督促相关委室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序时推进。截至7月30日,已按照年初安排序时推进监督工作11项、视察调研15项。二是及时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纳入2026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并于2026年3月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忠府函〔2026〕28号)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完成跨年度议题的全流程监督。三是严格按照《忠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表》落实责任,加强沟通衔接,督促整改落实。

(2)督促县政府履行工作职责有差距。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于2025年10月22日印发《关于分解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并于2026年3月26日报送《关于提请审议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议案》,跨年度议题跟踪监督力度大、效果好。二是印发《忠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忠人办发〔2026〕5号),及时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纳入2026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并于2026年3月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忠府函〔2026〕28号)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严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2026年1月12日印发《关于报送2025年度发文目录的通知》,收集县“一委一府两院”、乡镇人大、双报备试点单位2025年度发文目录3716条,采取季度核查与年度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比对核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2026年7月20日再次印发《关于规范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全流程报备的工作提示》,提醒相关单位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截至7月30日,未发现有规范性文件没有备案的情况。二是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照识别表》,指导帮助制定机关精准识别行政规范性文件,该识别表的首创性、针对性和实操性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全市会议上点名表扬,相关做法于2025年12月25日在《重庆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第14期)》全市宣传推介。三是定期在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忠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搜索比对规范性文件,确保“有件必备”。同时,相关委室于2026年3月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书面报告了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不够有力

(1)培训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12月18日印发《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县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忠人代〔2025〕2号),要求各县代表小组开展会前集中视察调研活动和代表建议培训,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二是依托“人大代表全渝通”系统,完成“年度好建议”筛选并将优质代表建议集中在系统平台发布,搭建代表交流学习的平台,方便全体代表查阅、借鉴优秀履职经验,助力提升代表建议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代表团(党委)初审、代表工委预审、议案审查委员会审定的代表建议审核流程,层层强化审核把关,从严把控建议质量,切实提升代表建议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2)督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质量不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创新运用“一提二督三评价”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过程和效果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县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忠人办发〔2026〕6号),从县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的189件代表建议中筛选出36件重点督办建议,由是县代表的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等19位市管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进一步加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力度。截至7月30日,189件代表建议办理完成A类155件、B类9件、C类22件、D类3件,其中36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完成A类32件、B类2件、C类2件。二是督促相关单位于2026年1月28日制定《忠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修订)》(忠府办〔2026〕3号),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三是制定2025年度人大代表综合培训活动方案,于2025年11月25日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来忠,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专题辅导,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3.融入“中心大局”工作不全面不充分

(1)助推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助推专班成员,印发《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忠县人大常委会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忠人〔2026〕4号),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二是领导小组和助推专班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5月28、2026年7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一至三季度工作例会,研究相关助推和监督工作。三是报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建议方案》,及时申报2026年专题培训班次计划。同时,印发《忠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忠人办发〔2026〕5号),明确围绕助推服务“经济圈”、融入“新通道”等重要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确定履职主题,有序开展县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小组活动、分片区履职活动及代表学习培训,推动代表履职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代表履职针对性和实效性。

(2)“走宣解”助企纾困落实不力。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民营企业名单分解到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按月开展走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分解,已完成1-7月民营企业走访,全面收集生产运营、政策落地、要素保障等方面实际问题37个,杜绝“走过场”现象。二是按照“走访—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建立《走访民营企业情况明细表》,将走访收集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或交办,并记录在案,及时跟踪解决情况,提升走访调研工作实效。三是按季度对企业走访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2026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走访民营企业的情况通报并进行内部通报,及时分析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统筹谋划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组于2026年3月19日审议并印发了《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忠人机关党组〔2026〕10号),明确在5-6月、11-12月分别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1次,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统筹谋划。同时,机关党组按照年初工作要点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二是机关党组继续将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于2026年2月27日书面向县委报告2025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同时,2025年12月25日主动向县委报送《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的报告》(忠人机关党组文〔2025〕7号),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2)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组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7名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的报告内容;同时,2名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剖析了相关问题根源。二是机关党组书记亲自审阅机关党组其他6名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并签字把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3)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忠县人大”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定《忠县人大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二是落实专人对2020年10月至2025年10月发布的1206条信息开展回头看,未发现表述不准确、内容不合规等问题,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和信息发布安全底线。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到位,廉洁风险防控有短板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1)县人大机关党组书记落实“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忠人机关党组〔2026〕12号),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提供刚性制度支撑。二是结合当前中央和市委、县委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主体责任清单。三是2026年1月20日向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忠人机关党组文〔2026〕1号),有力推动责任落实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2026年3月19日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忠人机关党组〔2026〕11号)和《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忠人机关党组〔2026〕12号),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年初工作要点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二是2026年4月16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中央、市委近期典型问题通报,总结2025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同时,机关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和委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制度建设有短板。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废止《忠县人大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和《关于转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忠财采购〔2021〕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二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和《关于转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忠财采购〔2021〕1号)等文件精神,在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提升自行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学习《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措施的通知》(忠府办发〔2022〕73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的通知》(忠府办发〔2024〕17号)《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忠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提高全员财经纪律意识和依法采购意识。

3.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报销单据审核,全面核查相关情况,并及时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二是严格执行《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账流程:经办人规范填制报销凭证(规范粘贴发票、报销文件凭据等原始票据)→(办公室行政科审核)→会计审核→经办事项委室(中心)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签→出纳复核报销。三是按责任链条进行分层约谈,持续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2)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有差距。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依规对相关驾驶人员进行集中谈话,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公务加油卡结算和定点维修企业维修车辆的相关要求,由办公室对相关核实情况作出说明,并同步查漏补缺、优化公务车辆全流程管理制度,做到问题核查到位、责任界定清晰、长效机制落地,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加油、维修日期和金额,每季度核查备案,做到了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全程可溯、监管到位,推动机关后勤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三是组织公车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开展专题培训,传达公务卡加油、公车定点维修等要求,并明确将驾驶员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参会人员均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好相关要求。

(3)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补齐完善1名会员生病慰问佐证资料,做到事实清晰、材料齐全、手续规范。二是安排专人核实租车情况并进行提醒谈话,由机关工会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做到事实查清、责任明确、处置恰当。三是举一反三清理核查,补齐完善2名会员慰问支出缺佐证资料,进一步规范慰问经费使用管理、健全佐证资料归档机制,确保每一笔支出有据可查、合规可溯。四是组织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小组长、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对渝工发〔2025〕3号文件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强调要求、强化审批、规范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开展核查,依规对相关驾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办公室对核实情况作出说明,切实做到事实核查清楚、人员责任明晰、问题处置规范妥当。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及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务出车费用报销管理,由行政科专人负责派车,并对报销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核验,切实强化经费使用全过程管控。三是组织驾驶员进行集体学习,重点学习车辆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驾驶员均表示今后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出车和报销相关费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1)谋划研究党建工作有短板。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组2026年3月1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审议通过《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忠人机关党组〔2026〕9号),确保全年党建工作目标清晰、举措务实、推进有序。同时,2026年6月23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机关上半年意识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并安排部署下半年相关工作。二是机关党支部2026年1月23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确定机关党员党费缴纳金额,并对应缴情况向机关党员进行公示,指定由组织委员负责每月收缴党费,通过智慧党务系统每月按时上缴,做到标准明确、收缴规范、公示公开。三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定期督查,检查每月党费收缴、主题党日开展、智慧党务系统维护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均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学习,做到学习常态化、议程首位化、落实闭环化。二是机关党组会前由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对会议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存档,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机关党支部每月将“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在会前送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存档,安排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做到流程规范、审核严格、记录详实、归档有序。三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机关党组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定期对台账建立情况核查,确保学习内容应学尽学。

2.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严格

(1)开展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执行,2025年12月以来开展1批次1名干部的职级晋升、1批次2名干部的选拔中杜绝在动议环节直接确定人选。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按照县委组织部中层干部选任流程开展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合规,纪实材料完整。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在干部职级晋升和选任中,事前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方案,事后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请县委组织部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2)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职级晋升中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2025年12月以来在开展1名干部的职级晋升和2名干部的选拔中,当事人全程回避,没有参加会议。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或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作为回避人员且不参与会议记录,仅由具有表决权利的机关党组成员和不存在回避关系的记录人员参加会议。

(3)执行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专人对缺失的关键资料进行核实收集,应补尽补,能补尽补,完善档案资料13份。二是在2025年12月开展1名干部职级晋升、2026年2月开展2名干部选拔中,全程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规范存档。三是落实专人对新提拔的2名干部的材料清单进行检查,纪实材料完整。

(4)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空缺的中层干部职位,形成《忠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中层干部选任方案》,明确选拔流程、任职条件和完成时限。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于2026年3月6日对2021年以来至今未配备的县人大常委会网络科科长进行选拔,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梳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科长职数,2022年11月至2026年3月先后配备科长6名,2026年5月机关党组会议研究明确行政科负责人1名,负责主持行政科相关工作。截至5月30日,人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的中层岗位已全部配备到位。

3.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不规范

(1)落实主题党日和党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由组织委员负责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在会前将方案交机关支部副书记审核和书记审定后按时开展,确保每次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二是严格落实机关党组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年初制定每季度支部党课计划,确保每季度党课按时开展。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党课资料的收集存档,机关支部副书记每季度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机关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摒弃阶段性整改、过关式整改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强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转化整改成果,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履职质效,推动人大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以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践行政治担当。

(一)紧盯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和整改“过关心态”,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任务逐项复核排查、查漏补缺,切实稳固整改成效。对长期整改任务细化阶段举措、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常态化调度研判、督导督办,紧盯短板弱项,闭环推进整改落地,构建常态长效整改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不反弹回潮。

(二)聚焦固本强基,完善制度机制。立足巡察治本纠偏成效,聚焦反馈共性、根源性问题,结合人大机关履职实际,深挖制度、流程、管理短板,精准施策补齐弱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完善机关党建、日常管理、履职尽责等各类制度,构建务实管用、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健全监督考核全链条机制,常态化督导检查,杜绝制度空转,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三)坚持以改促干,深化成果转化。推动巡察整改与主责主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整改从治标向提质增效转变,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工作动能。紧扣县委工作部署,将整改成果全面融入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服务和机关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建强干部队伍、夯实基层党建,锻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以高质量整改成效赋能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9月7日

 

编辑:熊 浩

发布:梅 杨

审核:杜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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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整改 机关 党组
责任编辑:梅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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