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忠县农业农村委联合长航公安开展禁渔巡查时,现场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向某某等6人落网,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总重59.045公斤。目前,3人被立案查处,另外3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侦办。

渔获物草鱼2尾称重19.06千克。受访单位供图
案发当日,向某某等6人相约来到乌杨街道长江干流某水域,使用远投竿、三本钩等工具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这些人的“钓法”极不寻常——他们并非等待鱼儿上钩,而是反复抛投、猛力收线,通过锋利的钩子主动刺穿鱼体将其强行拖拽上岸。经现场清点,6人共非法捕捞渔获物59.045公斤,其中包括1尾重达31.4公斤的花鲢、2尾共19.06公斤的草鱼、1尾8.585公斤的白鲢。这些鱼身上均有明显的钩刺伤痕,并非正常咬钩所致。

执法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使用的渔具俗称“武斗竿”,是钩刺耙刺渔具,属农业农村部明文规定的长江流域禁用渔具。其作业原理与真钓完全不同——不是用鱼饵引诱鱼类咬钩,而是通过主动用力收杆,让多枚锋利钩子刺入鱼体,强行捕获。这种方式对鱼类造成致命伤害,即使侥幸逃脱也难以存活,对长江渔业资源破坏极大。
经调查认定,6名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在禁捕水域实施捕捞,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其中,对情节轻微的3人,县农业农村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3人,因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移交长航公安侦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部门郑重提醒:娱乐性垂钓不是随意捕捞!使用武斗竿、可视锚鱼器等禁用渔具,无论是否钓获,均属违法行为。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付出沉重代价。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委(54233110)或公安机关(110)举报。
编辑:朱 丹
审核:杨庆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