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现有自有大疆T60农业植保无人机14台,面向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村集体、农业合作社及个人对外出租,相关租赁条件公示如下:
一、租赁核心参数
1.设备型号:大疆T60植保无人机(含原厂充电器、电池、喷洒套件、遥控器全套配件)
2.可用数量:合计14台,支持单台或多台承租
3.租赁单价:3000元/台/年
4.最低租期:2年起租,不接受短期租赁;可协商签订2年、3年、5年租期合同
5.履约保证金:5000元/台,一次性缴纳,不计利息
二、费用说明
1.本次收取的租金仅为设备年度使用费用,不包含作业所需农药、化肥、水电、设备运输、飞手人工、日常耗材、第三方保险等全部配套费用,以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金按年结算支付,承租方需在每年租期起始日前,足额缴清当年全部租金。
3.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设备交付前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完整归还无人机全套配件、设备无人为损坏、无欠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若出现设备损毁、配件丢失、逾期归还设备、拖欠租金等情况,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维修费、赔偿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费用不足部分将向承租方另行追偿。
三、租赁硬性要求
1.本项目最低租赁期限为2年,租期内承租方不得无故提前退租。若承租方单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已缴纳租金不予退还,同时扣除3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租赁设备仅限忠县及周边辖区内农业土地整治、粮油果蔬植保作业使用,严禁承租方将设备转租、转借、抵押,禁止设备跨区域长期外流、违规航拍及利用设备从事各类违法作业。
3.承租方必须配备持有合规资质证书的飞手,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无人机低空飞行管理相关规定,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飞行安全问题、作业事故及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全权独立承担。
4.设备日常养护清洁、易损件更换、人为操作导致的故障维修等全部费用及工作由承租方承担;若设备出现原厂自然质量故障,出租方将提供相关技术协助。
四、报名与签约
1.承租对象: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公司、个人(按照签到时间的先后确定承租顺序和数量)。
2.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土地经营相关证明、飞手操作资质证书
3.办理地点: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办公区
4.联系人和电话:023-54234777
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编辑:熊 浩
发布:梅 杨
审核:杜 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