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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忠县东溪镇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巡察东溪镇党委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报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对东溪镇党委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常规巡察,并对所辖9个村(社区)党支部开展了延伸巡察。对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认领反馈问题抓整改落实,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分解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东溪镇党委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1月17日,镇党委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党委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排查梳理,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时限,及时建立问题台账。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充分配合,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推动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落实。经过反复审议完善,制发了《东溪镇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溪委文〔2024〕10号),对4大问题类别15个问题32种表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整改闭环。

(四)常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建立《东溪镇党委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11次,督促各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实事求是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本次巡察东溪镇党委反馈15个问题,32种表象,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08条,已完成整改107条,整改中1个问题。巡察所辖的9个村(社区)级党组织,反馈问题1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1个问题,整改中2个问题。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镇党委将继续巩固提升,长期坚持;正在整改中的问题,镇党委将在限定时间推动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基层治理等职责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不到位。镇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不到位。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推进“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有差距,2020年1月至2023年9月,召开党委会111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仅7次;机关支部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有10次主题党日活动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中共忠县东溪镇党委(扩大)会议议事细则》,党委会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党委会17次,其中16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1次书面学习。二是督导13个基层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工作要求,今年前两季度已对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其中机关党支部1—8月主题党日活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次。三是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学督学、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及时跟踪指导分管联系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全面严格执行到位。

(2)围绕地域功能定位推动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镇党委落实县委“双特”发展思路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建设工作有差距,建设“功能完善、显山露水、亲江近江”的特色江城有短板。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挖掘不足,对翠屏山腰的陆宣公墓、姜维井等传统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宣传不够,未形成具有城镇辨识度的景点;建设农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园不够有力,全镇种植柑橘、葡萄、枇杷等特色产业共1.4万亩,走访了解,吸引市民采摘不够;东溪社区临近长江崖壁,群众凿壁建设活人墓穴30多个,影响沿江旅游观瞻;经济发展不够有力,2020年至2022年,GDP绝对额连续3年位列同类乡镇倒数第2。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广泛转发,提高宣传精准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今年7月至9月的葡萄文旅周暨惠民消费季帮扶活动中开展了“八个一”系列活动,极大提升了东溪美誉度、辨识度和社会影响力。利用“庆龙年∙迎新春”文体活动、“乐在忠州,舞动全城”文艺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文化活动,发放宣传单印制分发宣传单和倡议书1000余份,文化工作简报42期,制作融媒体27件,专题会4次、职工大会7次,充分发挥了文化的宣传教化作用,大力实施“果蔬基地+采摘体验”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观光亭3个、采摘园34个,举办“离尘不离城赴千亩枇杷之约”系列活动8场次。精心打造自驾游精品路线1条,升级改造农家乐10余家,促进旅游业发展。累计开展32场助农网络直播,累计观看82000余人次,成交订单数3700余单,交易金额达15.6万元,全镇接待游客14万人次,人均收入达到1.3万余元。二是成立东溪镇“走宣解”服务经营主体工作专班,每个班子成员每月走访经营主体不少于3家,1-8月累计走访231家。三是镇主要领导带队于3月16日、3月22日前往四川省,于5月22日前往山东省考察学习经济发展先进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四是9月6日举办“忠县第六届翠屏葡萄文化旅游周暨2024年惠民消费季帮扶活动”,开展集葡萄等特色农产品采摘于一体的消费帮扶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售卖模式,拓宽销售渠道,累计销售48万元,签订协议7624万元。五是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原则,对社区违建坟墓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一墓一策”推动落实。坚持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党组织出面、党员干部带头,形成了“示范破零、以点带面、整体推动”良好局面。截止目前,并将相关资料报民政局验收通过。六是制定东溪镇2024年农业企业扶持方案,重点扶持忠县东溪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橘城诱惑(重庆)柑橘销售有限公司,力争年底均增加10%以上营业额。七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截至7月,累计新培育市场主体298个。二季度东溪镇市场主体培育数量和质量综合得分排全县第一。八是全力推进镇域经济发展,二季度我镇一产业增加值增幅3.5%(全县一产业增加值增幅3.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5.0%(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5.1%)等。三季度持续发力,推动各项经济指标靠前发展,力争年底GDP平均增速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2.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要求有差距。镇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理解不够,执行耕地保护措施不到位。

(3)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截至2023年11月,27个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至今未整改。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活动,走访下乡、院坝会等形式加大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的政策宣传,1-8月累计召开各类会议9次。二是针对违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管领导针对问题逐个梳理基本情况,按照一图斑一措施,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举一反三,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加大巡查力度,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集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多次实地巡查耕地保护推进情况,对各类新增违法违规行为打早、打小、打了。四是针对至今未整改的27个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整改措施,按类别、单位制定序时推进表。分管领导多次通过电话、现场督导等形式督促涉及企业或业主单位序时完善整改资料,推动如期完成。

(4)耕地恢复补足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不到位,截止2023年11月,35个历年挂账违法占用耕地图斑仅整改9个。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活动,走访下乡、院坝会等形式加强违法占用耕地的政策法律宣传。二是针对违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管领导针对问题逐个梳理基本情况,按照“一图斑一措施”,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举一反三,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加大巡查力度,争取县规资局领导亲自带队巡查督导我镇耕地保护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集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多次实地巡查耕地保护推进情况,对各类新增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靠前部署、分析研判,多次实地查看地块情况,强化督导。按期完成县下达的耕地恢复补足任务,针对历年挂账问题的整改,目前已完成18个,剩余的17个重新制定了“一图一策”。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整改措施,按类别、单位制定序时推进表,分时段序时推进落实。

(5)落实藏粮于地要求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精神有差距,全镇现有基本农田面积1.3万亩,2020年以来全镇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培育种粮大户。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日印发《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种粮大户的通知》(东溪府〔2024〕34号),明确各村需在今年培育1名种粮大户,预计培育种粮大户8名;二是2023年9月18日向上争取天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

3.履行基层治理和社会保障等职能不够有力。镇党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推进市委县委相关工作有短板。

(6)落实平安忠县建设有差距。镇党委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辖区内公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有差距,2021年至今,辖区内电信诈骗立案22件,损失金额62.05万元。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反诈宣传。定期通过QQ、微信等方式宣传电信诈骗工作。实现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行业的反诈宣传实现全覆盖,特别是对县级部门(单位)、东溪派出所等推送的警示案例,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广泛转发,提高宣传精准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场镇赶集日、森林防火、文旅活动等发放宣传单等集中开展防诈反诈宣传。二是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村村响”喇叭坚持常态播放防诈反诈音频,提高群众反诈意识。三是东溪镇成立了10支反诈预警劝阻队伍,常态化开展反诈APP安装及使用,筑牢防诈反诈防火墙。充分发挥预警队伍劝阻作用,守住群众的钱袋子。四是反诈工作取得阶段成效。截止7月底,我镇发生电诈案件2件,较上年同期6件下降4件,降幅66.7%,损失金额17972元,较上年同期损失金额232652元减少214680元,减幅92.3%。

(7)低保户申报和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未及时增减,2022年共有119人因不符合条件被清退,占全年低保停发人数79.87%。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到集市发放宣传资料和走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讲解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同时分别在2024年3月、5月、6月组织各村、社区实职干部参加东溪镇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11月至今,业务科室每月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开展线上系统经济核查、线下入户走访本人和周边群众了解申请低保对象家庭财产情况、消费情况等,新纳入低保18户37人;对在册低保对象开展常态化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停发低保21户32人。三是每月组织镇人大、镇纪委、民生服务工作人员、相关村社区联村干部、实职干部等人员参加拟新增、停发低保评审会。四是每月在东溪镇低保公示栏和各村社区公示栏对在册低保进行按月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

(8)镇党委落实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不到位。镇党委对离任的村委会成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差距,谈话了解,今年离任的3名村委会成员,有1名正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有2名至今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度缓慢。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今年一月已完成永华、双新村、钟溪村等刚离任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镇党委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对集体经济发展、流转土地效益发挥和推动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不够有力。

(9)推动集体经济增收有短板。镇党委推进市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实现年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奋斗目标”有短板,翠屏、钟溪等8个村集体产业无经营性收入,造血功能不足。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20日印发《东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名录》,调整东溪镇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二是以传统农业为切入口,拓展村集体企业业务范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是3月分两批次到四川等地考察学习集体经济增收、村集体产业发展范围等优秀经验,开展专题学习会。

(10)流转土地发挥效益不明显。健全土地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够有力。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日印发东溪镇土地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3月召开土地流转监管专题工作会。二是涉及土地流转的兴旺村、双新村、宝珠村分别在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间多次组织土地流转企业开展协商,共同商定了土地流转费还款时间。三是2023年10月9日,兴旺村土地流转户与土地流转企业就土地流转资金支付事宜签订补充协议。截至目前,土地流转企业已支付部分土地流转费用,后续将按补充协议陆续支付余下流转费用。

(11)推动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不够有力。帮助监测对象就业办法不多,截止2023年9月,具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27人,未就业的监测对象12人,占44.44%,已就业的15名监测对象中有8名未消除风险。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信息台账,动态跟踪就业状况。二是落实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发保洁员、巡逻员等岗位,帮助有就业需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实现“一户一人以上”稳岗就业。三是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指导、推送招聘信息,积极为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牵线搭桥”,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在家门口就业。截至2024年7月,全镇监测对象23户52人,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4户36人。52人中,有劳动能力34人,未就业6人,占比17.6%。未就业6人中:2人为在校生;2人在家务农;2人因病在家修养。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

(12)镇党委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履行信访稳定职能有差距。2020年至2022年,信访件251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分别增加15.93%、21.52%。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查四化解、两稳两处置”信访工作机制,结合信访工作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二是镇领导牵头组建化解、管控双专班一体化运行,实行包案化解、带案下访。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和问题归属地,切实做好“治重化积”及信访重点人员疏导化解稳控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三是加强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定期走访约谈我镇信访重点人员。建立工作督导专班,加强干部联系群众,及时督促村社干部走访,增加入户走访频率。按期排查全镇矛盾纠纷,并汇总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将矛盾情况上报“一表通”系统。2024年1-8月全镇共办理来信来访同比下降51.8%。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和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1.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16)镇党委书记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到位。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镇党委书记分别对班子成员开展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提醒谈话3次,并带领党政班子成员到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给全镇党员、干部上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专题党课。5月至8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廉政谈话3次。1-8月提醒谈话38人次,上专题党课15次。三是班子成员分别在2024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共谈话提醒126人次。四是镇纪委针对困难群体享受补贴发放工作中出现的错发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2人次。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镇党委未严格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责任不到位。

(17)谋划部署不到位。2020年以来,未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未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未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于2024年3月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东溪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东溪镇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东溪镇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镇党委、镇党委书记和其余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内容和工作事项。

(18)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近5年,个别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督导班子成员切实率先垂范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强调班子成员要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分别于2024年2月、3月和4月召开全镇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读本部分节选内容,时刻提醒全镇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常怀敬畏之心。三是2024年上半年,9个村(社区)党支部以及政府机关和农服党支部分别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1次以上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3.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镇纪委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到位,强化重点领域有效监督有差距。

(19)日常监督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跟踪监督不到位,2018年至今未建立小微苗头问题处置台账开展工作。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纪委强化日常监督,建立了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党员干部小微苗头性问题处置台账,并在2023年度对发现的一起村干部工作作风小微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2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次。

(20)在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不够。2020年华兴村、天堑村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在党委会研究中,均未按要求提交3家以上备选企业,形成竞争,仅对唯一一家施工企业进行表决确认,镇纪委未作出有效监督和纠正。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纪委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强化对项目申报、招投标、施工质量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镇纪委对忠县限额以下3个项目发包情况开展全程监督,重点对政府阵地建设排危项目、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实施企业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对2024年实施的6个项目招投标、发包等重大项目审核开展监督建议,充分发挥镇纪委监督职能。二是通过组织镇纪委委员和村(社区)监督员集中学习和开展廉情分析会,强化纪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4.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镇党委对重点岗位监督不够有力,对财务、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审核把关不严,经费支出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22)工程项目监管存在廉洁风险。双新村道路硬化项目、翠屏村人饮项目等7个工程由私人代交保证金32.09万元,项目存在违规转包风险。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科室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开展招投标、发包、建设等工作,严禁出现项目违规转包等行为。二是财政管理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财经财务相关规定,管理项目资金及各项保证金的收支。

5.落实为民服务有差距。镇党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23)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天堑、钟溪等2个村272户652人已缴纳自来水安装费27.21万元,党委会多次研究,分别长达3年、2年,至今未解决;钟溪村5组拆迁还建房交房已达两年,但一直未解决燃气问题,因滑坡治理工程长期停工,5组、6组主公路挖断后至今未恢复,群众出行困难、反映强烈;双新村牟家沟每逢下大雨河道阻塞,导致洪水淹没良田和村民宅基,存在安全隐患,群众长期反映,至今未整治。

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县泽润公司已经将天堑、钟溪村自来水安装到位。二是协调县燃气公司,钟溪村拆迁还建房已于2024年春节前顺利开通燃气。三是将双新村牟家沟整治项目纳入国债项目,目前已整改结束,在7-8月多轮强降雨中均顺利泄洪,已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四是钟溪村5、6组损毁公路,多次协调属事相关部门并争取县领导支持,目前正有序开展前期工作。

(24)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水普路项目征地补偿款至今还有25%未支付,群众多次信访,至今一直未解决。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经多方努力协调,2024年2月1日,县土地征收中心将人员安置返还个人部分资金余下的25%共计4114364.20元划拨至银行,截止2024年3月底已全部兑现到户。

(三)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组织建设有差距

1.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镇党委落实“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不到位。

(25)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上半年党委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农服中心支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支委成员4人。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月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建工作,部署全年基层党建工作。拟于今年10月左右,再次盘点全年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农服中心支部于2023年4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支部换届;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会议,再次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提升专业知识能力。

(26)对组织生活指导不够。机关支部未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未召开支委会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2020年度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2年8月至12月连续5个月未召开支委会;农服中心支部2020年度至2022年度未开展组织生活会,2021年支部书记3次以学习上级精神代替上党课。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导指导,各党建指导员加强对所指导党支部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截至目前督导指导50余次。二是杜绝问题反弹,进一步指导各党支部完善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指导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议程和研究事项。三是完善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会议方案送签制度,原则上两次会议在同一天不同时段进行,确保主题鲜明、内容充实。

(27)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不够有力。2018年至今,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未提出具体落实意见;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未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未研究指导团建、队建工作,未听取团建工作汇报。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学习强部署。镇党委(扩大)会议已于2024年3月27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了团建工作汇报,并对今年党建带团建队建重点工作进行了集中研究,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建机制成长效。由镇班子分管领导负责,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当年工作,每年10月左右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抓落实固成果。对标对表团县委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做到重点工作档案齐备、零散工作有据可查,形成共青团、少先队工作闭环链条,持续巩固东溪镇团委获评的重庆市“5个100”示范性团组织成果。

2.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镇党委对选人用人政策把握不准、执行不严。

(28)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2019年5月,镇党委选拔中层干部,未经过会议推荐直接开展民主测评,干部考察时未对其某项问题进行核实。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已于2024年2月核实相关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29)选人用人不严肃。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已于2024年3月对村(社区)书记任职相关要求作了培训,镇党委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县上相关规定要求。二是举一反三、形成长效。在2024年5月机构改革工作中,东溪镇党委切实增强干部选用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忠委编发〔2024〕9号、忠委编发〔2024〕15号文件要求,选任5办5中心的负责人,没有出现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用人情况,把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30)落实干部交流制度有差距。镇属部分单位负责人均已连续任职10年以上,未按规定开展轮岗。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已于2023年10月已完成镇属单位干部轮岗交流。二是按照干部交流轮岗要求,于2023年10月对政府机关所有中层干部任职年限进行核查,已于今年机构改革期间将其轮岗。三是镇纪委将切实加强干部交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够好

1.对于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举一反三不够。

(31)镇党委对上轮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好,存在“旧病复发、边改边犯”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全镇所有村(社区)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聘用,均经过镇上的深入考察、违法犯罪核查后,再报请县委组织部开展部门联审,严格把控关口,确保干部队伍的质量。

2.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32)镇党委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到位,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严一阵松一阵”的问题。2020年,县审计局在对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经济责任审计指出“项目建设超概算,投资未经审批”,本轮巡察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执行、深化学习。3月27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忠县东溪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镇、村重大资金使用制度进行讨论完善。4月1日,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财务、后勤、公车管理等制度,要求全镇党员干部深化学习、融入工作、严格执行。二是镇纪委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镇纪委组织纪委委员、村(居)监督员持续对全镇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督项目进展和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投入情况,确保项目不超概。

(五)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

本次巡察所辖的9个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为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乡村振兴推进不够有力;廉洁风险管控不到位,服务群众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个类别,共1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1个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271条,已完成整改整改落实情况267条。

三、立足常态长效,深化整改成果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县委“1116”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党建统领,强化政治建设,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三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履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务求实效。认真按照县委巡察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一贯到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东溪镇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4783329。

中共忠县东溪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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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整改 落实 巡察
责任编辑:梅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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