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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忠州街道2018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示

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忠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相关事宜的通知》(忠府办〔2018〕76号)文件规定,经社区居委会审查核实公示,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经忠县民政局、县公安局(户籍、车辆)、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联合复审,以下申请人(家庭)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公告如下。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2日)予以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忠县监察委54232462  

忠县国土房管局 54235269  

忠县住保中心 54231050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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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忠州 公示
责任编辑:伍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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