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助理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忠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助理(兼聘用制书记员)3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75CM以上,并符合体检的有关规定。
6.符合其他司法警察助理任职条件。
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证及以上,驾龄2年以上或优秀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两次以上刑事处罚,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忠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司法警察大队。联系电话: 54219630 ;联系人:杨立新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另须提交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如合格者与拟聘用人数未达到3:1,将递减拟聘名额。
(三)技能测试
中文录入测试(满分20分,包括手写笔录与计算机录入,计算机录入为看材料录入,各占总成绩的50%)
(四)体能测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满分2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中三项达标为合格。
面试(60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
六、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待遇执行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相同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标准。单位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及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按相关规定发给。
忠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